灵武市交通运输局灵武市农村道路亮化工程(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农村道路亮化工程(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农村道路亮化工程(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NXSTZB-2017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项目联系电话:181952188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灵武市
联系方式:石金良 0951-40223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波 18195218845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灵武市农村道路亮化工程(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照灵武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灵财(采)计2017年144号下达的采购计划表,由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灵财(采)2017144号
招标编号:NXSTZB-201730
二、项目名称:灵武市农村道路亮化工程(路灯采购及安装)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要求及参数 |
项目实施地点 |
数量 |
1 |
第一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郝家桥镇、梧桐树乡 |
682 |
2 |
第二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崇兴镇 |
518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6、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银川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pdf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按3。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然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现场不再收取文件费,开标前未缴纳费用的投标单位,拒绝投标。
2、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银川市)网站进行下载(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
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银川市)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投标答疑会:
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9日上午09:00(招标人自上午08:30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九、开标时间:2017年10月9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银川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十、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灵武市财政局
联系人:闫永贵
联系电话:13629573222
联系单位: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石金良
联系电话: 0951-4022311
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波
联系电话:18195218845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石金良
联系电话: 0951-4022311
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波
联系电话:1819521884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6、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8:48 至 2017年09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银川市)网站进行下载(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站进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银川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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