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物流园前场七路前潮路杏美路道路路灯正式用电(东段、西段)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集美物流园前场七路前潮路杏美路道路路灯正式用电(东段、西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集美物流园前场七路前潮路杏美路道路路灯正式用电(东段、西段)
项目编号:FJYZ-SG2017-2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3993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象屿路89-99#E栋8楼
联系方式:王工 135159698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2399398周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力材料、设备及安装,其余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承装(修、试)设施法人企业必须按《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4、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近一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9.78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2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即日起至2017年04月07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2:30至4:3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在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凭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应附有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采用电汇、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供应商应在截标前从投标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帐,以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收、退结算,请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标注项目标号如:“2017-24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应单独密封并请随同投标文件同时送达。
投标保证金请按下列开户行、帐号办理: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2936010010007771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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