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公园2017年越秀花灯彩灯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越秀公园 的委托,对 广州市越秀公园2017年越秀花灯彩灯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D-2016-11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公园2017年越秀花灯彩灯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广州市越秀公园2017年越秀花灯彩灯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的灯组采购及其建设、设计、制作、安装、布展、守展、维修、拆除等相关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2.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彩灯灯组设计、制作、安装和展出等相关内容,且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
3.供应商需提供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仅包括银行定期或活期存款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必须是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开具的,且证明的对象必须为供应商,除此以外其他资信证明文件均视作无效文件);
4.2013年至今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被有关部门责令终止活动、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没有以上情形的声明书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5.2013年至今具有花灯设计、制作、布展的相关类似业绩;
6.供应商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及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7.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一经发现材料有全部或部分违法、违规及作假的,将立即取消参与投标资格;如通过隐瞒或以虚假的信息获得中标资格的,经采购方核实后,可视作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8.供应商须充分知晓2017年越秀花灯项目概况,尤其垫资的合作形式,受天气、宣传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灯会期间保安公司服务费用约40万元(具体金额以结算为准)由中标人负责等内容,请供应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综合分析评估,提供《响应承诺书》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1月8日 至 2016年11月2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01房自编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8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公园 |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988号 |
联系人:孟小姐 | 联系电话:020-86661950 |
传真:020-86662357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01房自编之一 |
联系人:郭晓华 | 联系电话:13724873484 |
传真:020-38760595 | 邮编:5106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郭晓华 | 联系电话:13724873484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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