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霞浦城区市政路灯设施维护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霞浦城区市政路灯设施维护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霞浦城区市政路灯设施维护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XMCSND-2017-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326662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方式:林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05932666266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长兴城D区8号楼2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招标内容 |
预算价(元)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霞浦城区市政路灯设施维护维修工程 |
年 |
2 |
详见第三章 |
1875950 |
霞浦县 |
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
注:
1、投标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能要求应在说明是否能满足要求。
3、投标供应商应以包括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维修所包含所有费用、保险、检验以及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
4、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投标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内容服务的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若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批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以上(含五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或者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可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主要人员列表、名单内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6)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7.5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2日 17:18 至 2017年05月18日 17:1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长兴城D区8号楼201)。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长兴城D区8号楼2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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