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鹿寨县能源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乡村道路亮化示范项目(太阳能路灯)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乡村道路亮化示范项目(太阳能路灯)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ZHG17-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077226222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鹿寨县能源办公室
地址:柳州市鹿寨县建中东路30-1号
联系方式: 张志强 联系电话:0772-68670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莹莹;联系电话:0772-2622293 传真:0772-2622292
代理机构地址: 柳州市跃进路100号之三和兴园3栋4单元2层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鹿寨县能源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准,现就乡村道路亮化示范项目(太阳能路灯)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LZHG17-028
三、采购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及概况:
采购乡村道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及全过程服务一项(约1000盏),包括设计、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售后维护、后期服务保障及项目评估等,实施地点为鹿寨县九个乡镇40个自然屯,分别为角塘村查比屯和鹿鸣屯、新胜村山脚屯、窑上村甫里屯、石路村龙旦屯、大村村大村屯、教化村教化屯一队、九敢村洛水屯、六往村半岭屯、北里村北里屯、东马村洞光屯、拉章村洞岭屯、寨沙村拉甫屯二队、古盏村巴子坳屯、旧街村大明屯1、六脉村六脉屯、大端村大端屯1、黄冕村马路街、石门村新村屯、四排村汶水屯和三元屯、三排村三排屯、中平村中平屯、江南村南村屯、福龙村盘龙屯、石墨村中村屯、贝塘村贝塘屯1、大兆村石祥屯、高坡村高坡屯、青山村堡底屯、平山社区石豆屯、榨油村榨油屯、芝山村北寨屯、丹竹村冲口屯、江口村新村屯、黄坭村龙建屯、石排村浪村屯、长垌村聋山屯、木龙村木龙屯、贝塘村平山屯。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含壹佰贰拾伍万元的专项维保资金)。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7、《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工程、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和照明工程乙级(或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质,具备生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原则上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5、按公告要求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3日止(工作日,9时30分至16时00分)。
2、发售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10楼)。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购买文件的方式。
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或以上等级)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的电气、电力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以上人员2017年1月1日以来养老保险手册或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文件发售期间出具的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详情截图(截止时点在发售时间内)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对应单位公章,并注明用途(项目名称编号)和“与原件一致”等内容。复印件及盖章不能清晰可辨的应提供相应原件核查。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等人员不得更换。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以及联合体成员相应的上述资料并加盖联合体成员相应的公章(报名登记时的联合体成员应与投标时的联合体成员组成一致,原则上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且不得更换)。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银等非现金形式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柳州分行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2105 4070 1930 0044 11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7月6日上午9时1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8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整。本次招标将于开标时间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8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鹿寨县能源办公室
地址:柳州市鹿寨县建中东路30-1号
联系人: 张志强 联系电话:0772-686708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跃进路100号之三和兴园3栋4单元2层1号
项目联系人:吕莹莹;联系电话:0772-2622293
传真:0772-2622292
3、监督部门: 鹿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682275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9:30 至 2017年06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10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基本概况介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8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7、《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