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林业局“病旧沼气池改造及太阳能路灯”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华坪县林业局“病旧沼气池改造及太阳能路灯”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LJRDCG—2017—11—711号)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华坪县林业局“病旧沼气池改造及太阳能路灯”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获华政采【2017】411号文批准。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坪县林业局委托,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对华坪县林业局“病旧沼气池改造及太阳能路灯”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LJRDCG-2017-11-711号
2.2项目名称:华坪县林业局“病旧沼气池改造及太阳能路灯”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3项目内容:病旧沼气池改造及太阳能路灯货物采购,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2.4采购预算:约125万元
2.5交货地点:华坪县境内
2.6交货期限: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2.7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饭锅 |
850 |
套 |
2 |
单灶 |
850 |
台 |
3 |
脱硫器 |
850 |
个 |
4 |
线管 |
850 |
口 |
5 |
灶桌 |
550 |
张 |
6 |
太阳能路灯 |
100 |
盏 |
其他需要阐述情况: 项目投标总报价包含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现场安装调试、辅助材料的各种费用、委托培训费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费用后报价;投标总报价作为投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投标总报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及服务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采购项目供货需求的代理商或制造厂商;能够独立完成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以下简称“投标人”);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银行资信证明;
3.5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所有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7违反禁止关联企业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近三年(2014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9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在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向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下(递交原件查验的同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鲜章)内容清晰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5.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5.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1.3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1.4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1.5 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1.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咨询电话:1317077727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上午08:30—09:00地点为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投标文件。
6.4参加投标的企业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6.5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代表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存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6.6 2017年12月1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7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
7.付款方式
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90%(自中标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采购人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质保期(1年)满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中标人自收到货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发票给采购人。
8.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9、报价保证金的缴纳
9.1报价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含网上银行汇款)。
9.2报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2月9日16:00时前。
9.3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9.4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香格里支行
银行账号:2512022109200005827
(注:报价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进入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现金进账方式交存。报价保证金缴存后报价人执报价保证金缴存回执单到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更换报价保证金收据)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坪县林业局
地 址: 华坪县中心镇
联 系 人: 张成国 电 话: 13988840779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170777277
报名地址:丽江市华坪县狮山路河东村委会对面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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