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乡镇路灯集中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府谷县府谷镇、哈镇、清水镇、王家墩便民服务中心、碛塄农业园的委托,对府谷县乡镇路灯集中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特邀各潜在投标人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府谷县乡镇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GCG2017020
三、采购人:府谷县府谷镇、哈镇、清水镇、王家墩便民服务中心、碛塄农业园
地址:府谷县
联系人:吴先生、高先生
联系电话:15319688114、13720712363
四、集中采购机构: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府谷县新区财税中心506
电话:0912-872360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路灯的采购及安装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乡村照明
项目性质:自筹加财政
采购预算:90.8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2、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原件,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是通过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提供检测或检验报告原件;
7、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缴纳税收证明原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司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所需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方行政公章)。
2、发售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3、发售地点:在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新区财税中心506室)。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以网上银行、电汇等非现金公对公方式交纳。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 2017年9月27日下午2:30时前;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和平门酒店六楼会议室(和平门里路西150米)
十一、开标时间: 2017年9月27日下午2:30时
十二 、开标地点:西安市和平门酒店六楼会议室(和平门里路西150米)
十三、其他应说明事项
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912-872360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谷县支行
账号:61001697308052514019
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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