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西屯镇人民政府灵台县西屯镇穆村村太阳能路灯及其他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灵台县西屯镇穆村村太阳能路灯及其他器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TJYRCDJ2017688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台县西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17年11月6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了 “灵台县西屯镇穆村村太阳能路灯及其他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日15时止,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予以废标。现对“灵台县西屯镇穆村村太阳能路灯及其他器材采购项目”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兰众招PL2017257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包)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1 |
太阳能路灯 |
52 |
盏 |
2800 |
145600 |
2 |
广场太阳能路灯 |
4 |
盏 |
7000 |
28000 |
3 |
玻璃钢篮球场 |
1 |
副 |
8000 |
8000 |
4 |
休闲凳子 |
6 |
个 |
700 |
42000 |
5 |
健身器材 |
4 |
件套 |
2000 |
8000 |
6 |
大理石圆球 |
10 |
个 |
500 |
5000 |
注:本项目总预算价为19.88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之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标产品(太阳能路灯)唯一授权书原件;
5、自本公告报名之日起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查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15时00分,地点: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人社局二楼)。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15时00分。
3.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 LTJYRCDJ2017688_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西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小亮
联系电话:18219733920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平凉市世纪花园B1区6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边红兵
联系电话:1537920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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