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东光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项目
2017/7/18 20:56:59 点击:
汪清县东光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东光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170714]-0042
三、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 200盏(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86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为了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参加报名供应商供应的电池必须有电池防漏液托盘,报名的时候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和防漏夜技术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必须具有售后服务网点及24小时联络人及通讯方式。
7、供应商需具备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资格证书。
8、供应商从业人员必需有一名光伏发电技术设计师并持有资格证。
六、付款方式:路灯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货款,剩余5%质保金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七、交货时间:要求中标单位与签订合同起3-5个自然日内将标的物送达招标单位制定地点,并于20个自然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三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电池防漏液托盘原厂商唯一授权书原件,电池防漏液托盘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7年8月8日14:00。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8月8日14:00。
3、超过接受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汪清县汪清街西108号(汪清县联通公司二楼)。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三、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东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曲彩虹
联系电话:13843342766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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