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9/5 21:28:23 点击:
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路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170901]-0100
三、采购内容:路灯 380个(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52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质保期(服务期):路灯能每天8小时连续五个阴雨天正常工作,全部器件1年保修,12小时内免费上门维修更换。
7、资质:供货方具备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支付中标单位50%设备款,设备使用半年后无故障支付40%设备款,1年后设备无故障支付剩余10%设备款。
七、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7日内交货,货品需安全完好运输到鸡冠乡,并在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投入使用。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三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14:00。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14:00。
3、超过接受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汪清县汪清街西108号(汪清县联通公司二楼)。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三、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倪赞
联系电话:15834900222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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