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街津口村乌日贡大街和赫哲族特色村寨路灯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同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街津口村乌日贡大街和赫哲族特色村寨路灯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街津口村乌日贡大街和赫哲族特色村寨路灯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DYZB(G)-公-20161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同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同江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 0454-29251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街津口村乌日贡大街和赫哲族
特色村寨路灯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同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委托,对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街津口村乌日贡大街和赫哲族特色村寨路灯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街津口村乌日贡大街和赫哲族特色村寨路灯安装工程;
2.2 项目编号:DYZB(G)-公-2016125;
2.3 预算金额:690,000.00元;
2.4 项目概况:电缆2920米,路灯79盏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工期: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1月30日;
2.6 建设地点: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政府所在地;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 拟派建造师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建造师;
3.8 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内(2013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9 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之日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9月26日至2016年0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如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的二代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⑦税务登记证
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⑨授权委托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
⑩项目班子人员岗位证书(包括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类似业绩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授权委托人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六个月以上)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企业,投标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备齐原件及复印件的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招标人地址:同江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4-292516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6
传真: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14
邮政编码:150090
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 410100172463138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5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3.6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7 拟派建造师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建造师;3.8 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内(2013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3.9 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之日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次招标活动。4、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9月26日至2016年0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如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的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⑦税务登记证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⑨授权委托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⑩项目班子人员岗位证书(包括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类似业绩?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人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六个月以上)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企业,投标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3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3、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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