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路灯漏电保护监控装置安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YZB-2017-05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路灯漏电保护监控装置安装项目 已获得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郑发改投资【2016】795号,招标人为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项目估算价:约14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二 个标段
一标段:箱变安装智能漏电保护终端284个;箱变安装路灯监控终端11个; 箱变安装智能漏电保护系统、路灯监控终端59个;智能数据交互模块(含UPS电源、掉电模块)5个;
二标段:灯杆改造343个;(灯杆改造数量为需要改造灯杆对应的箱变数量,改造的路灯灯杆数量以实际为准)。
注:各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 二 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业绩要求: 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8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其他要求: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开具日期均须在公告报名期间);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7 年 09 月 21 日至 2017 年 09 月 2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4.3 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业绩证明(符合本公告3.3的规定);
(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本公告3.5的规定)。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但需提供“河南省建筑
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留A4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送达地点;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
联 系 人:李科长
地 址:郑州市金杯路1号
电 话: 0371-63987108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03768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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