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平安西路两侧便道太阳能路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2017/9/18 20:53:45 点击: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饶阳县平安西路两侧便道太阳能路灯照明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8090030001
项目联系人:李浩宇
项目联系电话:15833936212
采购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饶阳县开发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7329600
代理机构:河北联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锦城小区5栋1单元12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33936212
预算金额:66.87090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09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1、投标企业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被委托人须携带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法人到场报名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明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全本复印件一套到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参加报名。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LMZB1701
项目名称:饶阳县平安西路两侧便道太阳能路灯照明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8090030001
项目联系人:李浩宇
项目联系电话:15833936212
采购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饶阳县开发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7329600
代理机构:河北联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锦城小区5栋1单元12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33936212
预算金额:66.87090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09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1、投标企业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被委托人须携带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法人到场报名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明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全本复印件一套到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参加报名。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LMZB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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