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2017年路灯超期服役低压管线改造(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路灯超期服役低压管线改造(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路灯超期服役低压管线改造(监理)
项目编号:2017ZCZB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娜
项目联系电话:183107221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
联系方式:李工 671629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娜 183107221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包含车公庄大街南北辅路、灯超期服役低压管
东大桥、二环路主路(朝阳门——东直门)、二环主路(东便门-朝阳门)、京沈高速、平安大街(东二环-地安门北大街)、平安大街(下册)、日坛北路、日坛路、三环新城小区步道灯改造、三环新城小区步道灯改造等路段进行低压管线改造的全部监理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中央、军队在京的监理单位和外省市进京的监理单位还应当持有市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项目总监须为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投标人代表应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授权代表; (9)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 (10)投标时须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 (11) 投标时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大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各标段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被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5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5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大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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