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永青路、新华路等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清市永青路、新华路等路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FCG-2017-021
三、项目概况:
标段划分 |
招标内容 |
资质要求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一标段:新华路、华美路路灯采购 |
双臂路灯:新华路86棵; 双臂路灯:华美路130棵; 检查井盖220套、圆形,内径600mm;电缆线12000米。 |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路灯专业生产厂商或厂家对该项目提供授权书的代理商。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路灯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路灯灯具具有通过省级(含)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208.76 |
二标段:永青路、曙光路等路灯采购 |
双臂路灯:永青路104棵; 双臂路灯:曙光路104棵; 中杆灯:青年桥 、歇马亭桥8棵; 单臂路灯:龙山路46棵; 检查井盖262套、圆形,内径600mm;电缆线13000米。 |
219.016 |
|
注: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含)前的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临清市红星路中段飞达大厦东邻)
3、方式:现场购买;
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另附一份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便查询使用。
备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册人员,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017年1-3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企业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29日08时30分至2017年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临清市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08-29 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临清市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1. 招标人:临清市路灯管理所
地址:临清市
联系 人及联系方式:马飞 13561494560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红星路中段飞达大厦东邻
联系人:于红艳 联系电话:18663532655
八、特别说明:
1、有借用资质、造假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2、技术人员应盯驻工地,并指导安装。
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予以无效投标处理。
5、材料运抵现场,随机抽检,检测单位以甲方指定为准,相关费用有供货方承担。
招标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pMsXg7
2017年8月8日
- 上一篇: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事一议徐桥村、龙塘村、龙山村、 2017/8/10
- 下一篇: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市政路灯管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