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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高新区创业家园东侧(曙光西路)人行道及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2017/6/21 20:06:46      点击: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就安阳高新区创业家园东侧(曙光西路)人行道及路灯工程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高新区创业家园东侧(曙光西路)人行道及路灯工程

1.2.采购编号:安开财采购【201728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工    期:20日历天

1.5.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价

1

安阳高新区创业家园东侧(曙光西路)人行道及路灯工程

1

488549.56元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购置发票(任一),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任一)或相关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的网页、内容将进行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4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5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01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3.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3.1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 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除三证合一企业外);

授权委托书(法人除外)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开启)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 11日9 时 30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节能产品及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网站上同期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人:王晓刚

联系电话:2997533

   址:安阳市文峰区银杏西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155米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513721018   18237291369

   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01室



2017年6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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