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17年青秀区为民办实事路灯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青秀区为民办实事路灯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青秀区为民办实事路灯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QXCG2017E003/HCA(6)2017026GN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80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罗工 联系电话:138771490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陆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7年青秀区为民办实事路 灯安装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范围;2、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3、投标人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4、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惩罚记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打印“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有效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及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至发售地点递交后办理报名及文件购买手续,上述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招标人委托,拟对2017年青秀区为民办实事路 灯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2017年青秀区为民办实事路 灯安装项目
二、招标编号:QXCG2017E003/HCA(6)2017026GNN
三、釆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1、本项目为青秀区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安装路灯共1200盏,划分为A、B两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2500000.00元;B分标350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投标人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
4、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惩罚记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自2017年 2月 27 日起至2017年 3 月 3 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打印“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有效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及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至发售地点递交后办理报名及文件购买手续,上述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25000.00元;B分标35000.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A标: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1784 ;B标: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 银行账号:行8000947765666617024)。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3 月 21日0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五楼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3月 21日09时30分,在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广场A座(东一门)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五楼电子显示屏)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罗工 联系电话:13877149039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刘工、陆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3.监督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771-5826225)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net)、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 2 月 27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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