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进行LED路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6/10/28 23:49:54 点击: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滦南县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进行LED路灯改造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7010020003
项目联系人:曹佳庚 燕贺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5-4111206
采购人:滦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行政办公中心四楼,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2588277
代理机构:滦南县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行政办公中心二楼0255室,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4111206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行政办公中心二楼0255室,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为节能服务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节能设计、改造”或“合同能源管理”等其它相关内容;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不具备该资质,可与具有该资质的企业组成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人应为节能服务公司),并提交联合协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并提供投标单位工资发放证明或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为保证招投标的正常进行,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滦南县支行,账号:13001627436059558888,户名:滦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315-4111206。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由投标单位账户汇款或转账,且在凭证中(用途或附言栏)注明“路灯改造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形式。
采购数量:改造数量约4430盏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想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电话与采购中心联系,以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即报名成功
项目名称:滦南县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进行LED路灯改造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7010020003
项目联系人:曹佳庚 燕贺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5-4111206
采购人:滦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行政办公中心四楼,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2588277
代理机构:滦南县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行政办公中心二楼0255室,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4111206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行政办公中心二楼0255室,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为节能服务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节能设计、改造”或“合同能源管理”等其它相关内容;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不具备该资质,可与具有该资质的企业组成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人应为节能服务公司),并提交联合协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并提供投标单位工资发放证明或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为保证招投标的正常进行,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滦南县支行,账号:13001627436059558888,户名:滦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315-4111206。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由投标单位账户汇款或转账,且在凭证中(用途或附言栏)注明“路灯改造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形式。
采购数量:改造数量约4430盏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想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电话与采购中心联系,以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即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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