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丙十四路、丙十九路路灯采购项目
2017/10/9 19:42:28 点击:
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丙十四路、丙十九路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码:CCDG2017Z037-C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丙十四路、丙十九路路灯采购项目批准建设,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丙十四路、丙十九路路灯采购项目。
2.2招标项目编码:CCDG2017Z037-CG。
2.3项目内容:采购路灯50个,总高10米,灯杆为圆锥形,上口58mm,下口179mm,壁厚≥3.5mm;采购路灯20个,总高12米,灯杆为圆锥形,上口58mm,下口201mm,壁厚≥3.75mm;采用大型卷管机、折弯机一次成型,无横向焊缝,焊缝平整无漏焊及焊接缺陷;灯杆基础法兰盘采用Q235优质钢板,400 mm *400 mm,厚度18mm,法兰与杆体之间正面满焊,焊接可靠、牢固,无焊接缺陷,通过螺栓安装在基础上;灯杆材质为优质低硅碳钢Q235钢材(其中Si≤0.04%、屈服强度>235Mpa);项目预算36.15万元。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5工期:合同签订起8天内完成全部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商;
3.2投标申请人需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拟供货物在同行业中应具有较好的信誉,并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受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处罚;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具有本地服务能力;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0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3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代码证号:42399262-X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编:130600
联系人:赵月
电 话:1804354333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邮编:130600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传真:84262099
2017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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