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兴大道、江滨东路、江滨西路路灯亮化照明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GXJTZ[2017]253)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兴大道、江滨东路、江滨西路路灯亮化照明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兴大道、江滨东路、江滨西路路灯亮化照明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GXJTZ[2017]2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海秀、魏飘飘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631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马山县江滨东路
联系方式:黄 工0771-68259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海秀、魏飘飘0771-2863138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兴大道、江滨东路、江滨西路路灯亮化照明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职称。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 类似项目指:施工项目单项合同建安费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为单项合同设计费为1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行业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项目。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可由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6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3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7月13日至2017 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15: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介绍信;(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份;(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2017年3月-5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6)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7)由当地检查机关(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新兴大道、江滨东路、江滨西路路灯亮化照明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马山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马发改投资[2017]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山县白山镇
2.2建设规模:新兴大道、江滨东路、江滨西路路灯亮化照明工程
2.3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2.4.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5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在招标人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了初步设计文件后7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4.2施工工期:2017年9月2日前必须完成项目施工。
2.5招标范围:新兴大道、江滨东路、江滨西路路灯亮化照明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具体如下:
(1)设计部分:包括对原有建筑的结构、工艺、规模指标、材质等进行调查测绘,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景观设计等)、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2)建安部分:包括施工(含土建及构筑物、装饰、景观绿化、铺装、安装、灯饰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3)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4)其他工作: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建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
类似项目指:施工项目单项合同建安费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为单项合同设计费为1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行业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项目。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可由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6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7月13日至2017 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15: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介绍信;(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份;(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2017年3月-5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6)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7)由当地检查机关(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 年7月13日至2017 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15: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1-6820875
马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682598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马山县江滨东路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
邮 编: 535001 邮编: 530022
联 系 人: 黄 工 联系人: 庞海秀、魏飘飘
电 话: 0771-6825950 电 话: 0771-2863138
传 真: 0771-6825950 传 真: 0771-2859262
电子邮箱: jtnnzbb@163.com
2017年7月1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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