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登记编号 |
ZFCG-H2017112(CZCG201707-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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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板桥镇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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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凤阳县板桥镇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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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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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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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 条件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具有经营、销售和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太阳能路灯有关产品与服务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连续缴纳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5、投标人企业须具备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不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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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 网址:http://www.czggzy.gov.cn)。电话:技术支持400-850-3300 (备案咨询、业务咨询、技术咨询);严工:0550-3801701(系统咨询);王工:0550-3019013(企业注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单位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zggzy.gov.cn)。 3、投标人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5、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7、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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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约69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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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板桥镇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共154盏。其中:1标包:134盏8米高(光源60W)路灯;2标包20盏8米高(光源80W)路灯。详见交易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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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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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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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详见交易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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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 |
二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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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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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交货地点 |
凤阳县板桥镇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路灯供货、安装完成30%且经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供货、安装完成60%且经初验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60%;完成全部货物供货并最终验收合格且经过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0%(以上价款均不计利息)。余款作为质保金,返还方式如下: 1、自报质保期为5年的,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2、自报质保期超过5年的,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后返还质保金的50%,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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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或领取交易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下载交易文件)时间:交易文件发布时间—开标截至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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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7月20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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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万元(可以同时参加2个标包投标,也可以参加其中的1个标包投标)。 2、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板桥镇太阳能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帐号:1313072138000038634 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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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17年7月28日17时前在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 )“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www.czggzy.gov.cn )。采购人将在2017年8月2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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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2.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3.各投标单位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序列码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投标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5.投标单位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办理并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通知-关于投标企业(工程施工类)办理CA证书的通知 。网址:http://www.czggzy.gov.cn。联系方式:0550-3019013 赵工。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各投标单位开标时,务必携带本单位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7.本项目投标单位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380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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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阳县板桥镇 联系人:石部长 电话:13866535585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72-12号 联系人:丁 工 电话:13955062658 邮箱:248263213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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