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城市管理局凤凰山路、杏坛路、祥福街、南苑街路灯新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烟台市福山区城市管理局凤凰山路、杏坛路、祥福街、南苑街路灯新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凰山路、杏坛路、祥福街、南苑街路灯新建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DXY2017货物04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凤凰山路路灯新建工程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所投路灯(含灯杆、灯具)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由投标人自行办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56.55 |
2 |
杏坛路路灯新建工程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路灯(含灯杆、灯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3)投标人所投路灯(含灯杆、灯具)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所投电缆生产厂家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所投电缆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为相应产品任一规格即可,但必须为所投产品序列)(须在有效期内);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9)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由投标人自行办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52.52 |
3 |
祥福街路灯新建工程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路灯(含灯杆、灯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3)投标人所投路灯(含灯杆、灯具)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由投标人自行办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22.23 |
4 |
南苑街路灯新建工程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路灯(含灯杆、灯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3)投标人所投路灯(含灯杆、灯具)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所投电缆生产厂家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所投电缆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为相应产品任一规格即可,但必须为所投产品序列)(须在有效期内);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9)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由投标人自行办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9.98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117号内7号烟台咨询大厦1204楼 业务窗口)
电话:0535-2111952
3、方式:购买或邮寄
4、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31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福山区政府采购大厅(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福山区政府采购大厅(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烟台市福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河滨路108号
联系人:姜少燕
联系方式:0535-213786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117号内7号烟台咨询大厦12楼
联系人:王裕志
联系方式:0535-2111955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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