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大北山旅游路路灯及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狮市大北山旅游路路灯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狮市大北山旅游路路灯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QZXHSS17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 -221120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
联系方式:陈工0595-688108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0595 — 2211206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市大北山旅游路路灯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石狮市大北山旅游路路灯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XHSS170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单位: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
3、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5-68810857
4、采购项目:详见文件第二部分
5、交货时间:确认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开始生产供货,并分批进行安装,确保在确认中标后的45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毕进入试运行。
6、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17年8月24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17:30时(北京时间)截止。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0 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自拟(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否则不予以受理。
7、投标人条件:
7.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7.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7.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的社保(所属单位)近三个月的缴交记录复印件。
7.4投标人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5属于本投标人负责本次工程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专业为市政或机电工程)的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
7.6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7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能到位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格式附后)。
7.8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7.9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7.10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7.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事项如有变更,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届时会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下午15:30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下午15:30时
1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6楼(信恒招标)。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传真:0595 — 22157253 E-mail: zxh266@163.com
收款单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帐号:3500165249005250149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6楼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国内供应商;7.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7.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的社保(所属单位)近三个月的缴交记录复印件。7.4投标人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7.5属于本投标人负责本次工程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专业为市政或机电工程)的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7.6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7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能到位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格式附后)。7.8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7.9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7.10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7.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09:44 至 2017年08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6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7年8月24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17:30时(北京时间)截止。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0 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4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4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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