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路交通路道路新建改扩建工程电力搬迁路灯新建临时电路及照明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昌路交通路道路新建改扩建工程电力搬迁路灯新建临时电路及照明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合格证;(4)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5)投标人所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须具备住建部批准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 (6)未被“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具体参照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昌路交通路道路新建改扩建工程电力搬迁路灯新建临时电路及照明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71009-022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7-z9243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不分标包。(2)项目总体情况:金昌路-交通路(嘉定区/普陀区区界-普陀区/静安区区界)道路新建、改扩建工程----电力搬迁、路灯新建、临时电路及照明工程,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投标限价:127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5、交付地址:金昌路-交通路(嘉定区/普陀区区界-普陀区/静安区区界) 6、交付日期:工期要求2年(除法定节假日);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1275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275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0-1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0-1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合格证原件的扫描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的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4)投标人所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须具备住建部批准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5)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证明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0-10 16:00:00至2017-10-1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需派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至怒江北路598号红星世贸大厦17楼1716室(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6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11-06 13: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号红星世贸大厦B座17楼171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文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7年10月18日上午11:3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传真至021-60710428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475281726@qq.com。代理机构将于2017年10月19日下午16:00时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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